男人主要以卖血为生,偶尔扛两三亩薄田.但无心管理,一年收成下来也就刚够家里口粮.女人不经常回家,在镇上泡,过年回来,脸上抹着略质的粉底,唇上沾有暗色的口红,这红得像刚死去不久的血肉,干裂的唇瓣有一丝苦涩.家是用泥块砌成的屋子.而他就是他们的儿子.
因为他常见到自己的妈妈,打小便郁郁寡欢,心里总闷着,一路伴随别人鄙夷的眼神.老师恨铁不成钢的厌恶,伙伴嘻哈带有伤害的嘲弄,父母稀零得可怜的呵护……村姐常在他面前开他妈妈的玩笑,从她们口中得知,妈妈是做鸡去了,但不知道“鸡”代表着什么,回去问爸爸,换来一记耳光。
在儿子身上看不到一丝希望,男人酗酒更凶了,女人干脆连过年都不回家了。他们一天天得过着日子,越发没有规律,越发乏味,像在炎炎夏日瀑晒下的污流冒出一丝丝热烟,发出阵阵恶臭。
后来,他上了镇上的初中,逃离了家里的悲哀,人变得开朗了些,心中的悲苦使他发了疯似的发奋,三年后,他以全校第一进了市里的希望高中。从此他成了村里的名人,但也伴随着别人的嫉妒,他们怨自己的孩子不争气,捶着胸口喊自己命贱,活干累,一屁股坐在梗上,指着孩子骂,又举出他的例子。男人听了,心里乐开了花,容光焕发,血液快乐地流动,已经习惯了空虚与烦闷的心脏开始了不一样的跳动。他感觉到了要做些什么的必要,是啊,总得做些什么。他琢磨着,但也没理出个头绪。第二天,他一大早扛着锄头出去,了呵呵的,开垦着自己那两亩三分地,锄头狠咬着泥土,劲儿大力足,汗水热闹地冒出,浸泡了衣服,一个早上,他整理好一大亩地,这会他感到从未有的充实和成就,累了,扛上锄头,往家里走,宽大的脚板踩着泥泞,头没有再低着,而是吹着口哨四处张望,那叫一个舒坦,似乎有味的日子就要来了。
女人回家了,脸上没抹上那劣质的化妆品,但脸上却印有了黄斑,容颜终于在岁月前投降。她扛回大袋小袋,挂了一脸笑,但他面对着男人有写尴尬,不过男人倒蛮高兴,毕竟家里有个女人总是好的,这下这个家总算是完整了。女人心里有一鼓压不住的兴奋,是一种没有羁绊的自由欢畅,奇怪?这以前又有什么来约束呢?或许正因为没有,才会觉得没了根地飘,后来才发现这个家可以让自己歇息,扎根。
不久,她们养了猪,从开始的几头到十几头到几十头,三年后,复旦大学的入学通知寄到家里时,又是一阵隆重,家里的猪卖了,凑足了他的学费。四年后……今天,他在村子里已经办了三个厂。
他们三都笑了,噙着回忆的泪花,男人拍着大腿抽泣,在大伙面前说:“我就不明白当初咋能活那么窝囊!”
生活就是这样,如果感到了日后的无趣,现在便开始暗淡,但如果心中撩起了希望的苗苗,那后要燃烧下去的欲是多么强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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